施甸县总工会结合2016年7月29日,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会议上要求工信、发改、供销三大系统对在档的困难职工要严格按照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保户426元/月、低保边缘户639元/月、意外致困户1278元/月)标准进行清理,对不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要将其清理出档,反之,对符合建档的困难职工要给予建档立卡,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建档,为下一步精准扶贫打下基础。但从三大系统反馈的清理信息——全县在档困难职工722户,经清理后不符合建档条件的才有86户,并且在职职工患大病的意外致困户还占了50%。针对该情况,县总工会于2016年8月19日,再次召开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会议。
在会上,县总党组书记杨恒伟对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意义做了强调,同时要求三大系统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副主席李玉典对建档立卡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对目前在档的722户困难职工档案视为不合格档案,要求重新建档,三大系统要及时通知所有在档职工愿意重新建档的要在8月31日前递交书面建档申请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建档;二是9月1日至20日,三大系统要组织人员对递交建档申请的职工的家庭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主要针对:其家庭、家庭人员的组成及其收入、房产、家庭交通工具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给予综合评价其收入是否符合建档标准;三是凡参与调查的人员都要在调查表上签名认可;四是要求建档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要出示个人的收入证明,在单位的人员要附单位发放工资的花名册与单位证明,在社会的人员要所在社区出示收入证明,但证明上要有出示证明的部门的公章外,还要有出示该证明的人员签名才认可,还强调享受的低保和老人享受的新农保也要算个人收入等。
最后,县总法保部部长杨绍芹对解困脱困建档立卡的业务工作做了要求:一是退休(病退)人员一律清退;二是暂停新建档案的报批;三是注销的人员要填注销花名册,符合建档条件的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建档表格,提供所需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