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虎,男,汉族,1962年10月,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昌宁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教导员。
1996年3月,被保山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1998年2月,被昌宁县综治维稳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1998年7月,被中共昌宁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7月,被昌宁县公安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2月,被昌宁县公安局评为“优秀社区民警”;2010年2月,被昌宁县公安局给予“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个人嘉奖;2010年7月,被中共昌宁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1月,被保山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保山市人民政府表彰为保山市劳动模范。
从警27年来,他一直在基层所队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以不平凡的作风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他所服务过的乡镇,他以为民办实事的作风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良好口碑。2007年8月调至温泉派出所任党支部书记、教导员、河东警务室民警。根据县局关于强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他始终以警务区为中心,开展治安管理业务工作。三年来,他坚持以警务室为家,长期沉入农村,融入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之中,从熟悉群众,熟悉地理环境、熟悉风俗习惯入手,注重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治安动态,适时开展打击、防范、管理和服务工作。他把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巩固基层政权、密切警民关系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警务工作。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河东警区治安秩序稳定良好,基层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威信明显增强,警民关系日渐融洽,赢得了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他心系辖区群众,身行爱民之举,他甘于平凡,27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当地人民群众送去了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利益和温暖。他以亲民、爱民、惠民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广大人群众的热情拥戴。
村村组建了护村队、治保会、调委会,“村组工作需要时,我就是一名村组干部;警务室工作需要时,大家就是我的治安员”,这就是他朴素的工作经验。在他的努力奋斗下,辖区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在他的示范带动下,全局社区警务工作蒸蒸日上,人民群众享受到了优质高效的公安工作服务。